近日,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、上海市发改委、上海市财政局、上海市金融委办公室、上海市国资委、上海市工商联等部门,印发《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行动方案》,提出一个总目标、五个具体目标和20项具体任务。 上海金融监...
近日,上海金融监管局联合人民银行上海市分行、上海市发改委、上海市财政局、上海市金融委办公室、上海市国资委、上海市工商联等部门,印发《上海银行业保险业建设供应链金融示范区行动方案》,提出一个总目标、五个具体目标和20项具体任务。
上海金融监管局要求聚焦上海重点产业集群,通过提供全方位综合性的供应链金融服务,对上下游小微企业合理融资需求应融尽融,至2025年末,实现上海龙头企业、“链主”企业及重要产业链供应链金融服务全覆盖,实现产业、科技以及金融的融合发展,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产业全链条的能力,建立具有代表性、示范性的供应链金融创新示范区,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上海经验及一批案例。
该《行动方案》坚持四个原则:
一是立足实体经济,服务产业升级。上海金融监管局要求辖内金融机构立足产业链之本,协同链上参与主体,通过丰富金融服务,构建产业、金融、科技良性循环的供应链金融服务体系。
二是构建战略链接,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。上海金融监管局要求辖内金融机构利用新时期我国双循环机会,增强跨境产业链金融服务能力,着力提升金融服务“引进来”和“走出去”的综合能力。
三是提升集聚能级,增强上海总部经济影响力和竞争力。围绕总部经济建设,依托总部型管理模式,通过供应链金融提升上海对关键产业链供应链的掌控力,增强集聚辐射带动效应,推动长三角一体化高质量发展,带动长江经济带金融服务发展,服务全国高质量发展大局。
四是强化科技赋能,打造面向未来的智慧型供应链金融。依托区块链、大数据、物联网、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发展与运用,提升创新技术运用能力,推进供应链金融业务转型发展。
同时,针对当前供应链金融发展的痛点堵点, 《行动方案》要求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:一是合作共赢,推进供应链金融生态圈建设;二是科技赋能,推进供应链金融创新发展;三是破解难题,加大动产融资服务力度;四是风险为本,牢牢坚守合规底线。
据悉,截至2024年一季度末,上海供应链金融业务合作的核心企业或平台共计2244家,同比增加269家,供应链各类业务表内外余额4710.65亿元,同比增长14.72%。当年累计依托核心企业或平台直接为1.13万户上下游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支持。
免责声明:该文章系本站转载,旨在为读者提供更多信息资讯。所涉内容不构成投资、消费建议,仅供读者参考。